敲诈勒索罪是指什么?
依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用威胁或要挟的办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关键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些学者觉得,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含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含公私财物,而不包含人。
刑法条文《中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刑法修正案8修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讲解共9条,提升了打击力度。司法讲解主要规定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特殊认定标准,“多次敲诈勒索”的认定,敲诈勒索“其他紧急情节”、“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判处罚金的规范等内容。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以下简称《讲解》)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参考当地区经济进步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一同研究确定当地区实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据《讲解》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规范可以根据本讲解第一条规定的50%确定: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推行放火、爆炸等风险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紧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黑恶权势名义敲诈勒索的;
6.借助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员工、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7.导致其他紧急后果的。《讲解》中第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备本讲解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讲解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80%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紧急情节”、“其他特别紧急情节”。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